大地流彩——寻找“乡村匠人之星”活动启事
农耕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乡村石匠、木匠、漆匠、篾匠、铁匠、银匠、染匠、泥水匠、瓦匠、裁缝等一代代匠人,是传承农耕文化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离不开乡村匠人在技艺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农耕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进一步展现新时代乡村匠人风采,特举办寻找“乡村匠人之星”活动。
一、寻找范围
长期生活、工作在乡村,擅长某种手艺或专业技术的个人。
行业包括: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食品制作、中药炮制等领域。技艺分类见附件一。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拓展范围。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承办单位
《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三、条件要求
1.爱党爱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品行端正。生活作风良好,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受到乡邻认可。
4.技艺精湛。在相关领域拥有精湛技艺,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践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5.传承发展。积极传承传统技艺,促进传统技艺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参与公益宣传展示,主动向年轻人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
6.产业带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
四、推荐方式
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均可。
一是组织推荐。各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可自愿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是社会推荐。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是个人自荐。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匠人可以自我推荐。
本次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被推荐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时间安排
1.推荐阶段。6月5日至 9月31 日,单位和个人将《寻找“乡村工匠之星”活动报名表》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活动专用邮箱。《寻找“乡村工匠之星”活动报名表》见附件二。
2.公示阶段。10月20日前,在网络媒体公示“乡村匠人之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并开通网络投票渠道,接受公众投票。10月2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推选产生“乡村匠人之星”名单并公示。
六、成果推广运用
1.对“乡村匠人之星”进行专题采访,将其先进事迹在中国乡村振兴网等媒体发布并开设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开发系列主题视频内容,如“匠人日常”、“技艺传承”、“创意工坊”,深入展示匠人的技艺和生活。
2.组织“乡村匠人之星”开展巡回宣讲,传播匠人精神、匠人文化,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崇匠人的良好氛围。举办线上和线下的技艺展览和交流活动,展示乡村匠人的非凡技艺,激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传统手工艺的重视。
3.组织“乡村匠人之星”参加相关培训,支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优先推荐“乡村匠人之星”参与相关评选。
4.在全国乡村文化艺术展演季上以适当的方式推介展示“乡村匠人之星”风采。
七、报名方式
下载活动报名表(附件二),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zmxcjr2024@163.com
活动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农业农村部太阳宫办公区12层
活动联系人及电话:
韩 莹 010-59195820
孙 松 010-59195855
曹 静 010-59195848
王 起 010-59195670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附件一:乡村匠人技艺分类参考.docx
大地流彩——寻找“乡村匠人之星”活动启事
时间:2024-06-05 12:44:55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作者:
农耕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乡村石匠、木匠、漆匠、篾匠、铁匠、银匠、染匠、泥水匠、瓦匠、裁缝等一代代匠人,是传承农耕文化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离不开乡村匠人在技艺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农耕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进一步展现新时代乡村匠人风采,特举办寻找“乡村匠人之星”活动。
一、寻找范围
长期生活、工作在乡村,擅长某种手艺或专业技术的个人。
行业包括: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食品制作、中药炮制等领域。技艺分类见附件一。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拓展范围。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承办单位
《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三、条件要求
1.爱党爱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品行端正。生活作风良好,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受到乡邻认可。
4.技艺精湛。在相关领域拥有精湛技艺,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践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5.传承发展。积极传承传统技艺,促进传统技艺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参与公益宣传展示,主动向年轻人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
6.产业带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
四、推荐方式
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均可。
一是组织推荐。各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可自愿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是社会推荐。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是个人自荐。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匠人可以自我推荐。
本次活动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被推荐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时间安排
1.推荐阶段。6月5日至 9月31 日,单位和个人将《寻找“乡村工匠之星”活动报名表》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活动专用邮箱。《寻找“乡村工匠之星”活动报名表》见附件二。
2.公示阶段。10月20日前,在网络媒体公示“乡村匠人之星”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并开通网络投票渠道,接受公众投票。10月2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推选产生“乡村匠人之星”名单并公示。
六、成果推广运用
1.对“乡村匠人之星”进行专题采访,将其先进事迹在中国乡村振兴网等媒体发布并开设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开发系列主题视频内容,如“匠人日常”、“技艺传承”、“创意工坊”,深入展示匠人的技艺和生活。
2.组织“乡村匠人之星”开展巡回宣讲,传播匠人精神、匠人文化,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崇匠人的良好氛围。举办线上和线下的技艺展览和交流活动,展示乡村匠人的非凡技艺,激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传统手工艺的重视。
3.组织“乡村匠人之星”参加相关培训,支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优先推荐“乡村匠人之星”参与相关评选。
4.在全国乡村文化艺术展演季上以适当的方式推介展示“乡村匠人之星”风采。
七、报名方式
下载活动报名表(附件二),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zmxcjr2024@163.com
活动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农业农村部太阳宫办公区12层
活动联系人及电话:
韩 莹 010-59195820
孙 松 010-59195855
曹 静 010-59195848
王 起 010-59195670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附件一:乡村匠人技艺分类参考.docx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