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播州区:“四三三”机制跟踪管好扶贫资产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在扶贫(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后续管理中,探索建立经营性项目跟踪管理“四三三”机制,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对经营性项目开展实时监测,实现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整改,有效降低了项目经营风险。
建立“四色预警”制度。按照“绿、蓝、黄、红”四色分类,定期对经营性项目资产资运营状况开展跟踪管理,主要从“运营情况、年度收益、利益联结兑现”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一是“绿色标识”。通过季度跟踪监测综合评定,项目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运转保障正常,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从财务上看,收益有结余,能正常兑现群众利益联结,联农带农效果好的项目,定为绿色标识。全区判定绿色经营性项目74个。二是“蓝色标识”。项目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运转保障正常,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从财务来看,收支基本平衡,能正常兑现群众利益联结。全区判定蓝色经营性项目157个。三是“黄色标识”。项目经营仍在开展,运转保障基本正常,农民工工资基本能够兑现,但已经出现经营困难,市场前景差,经营管理不善,收支失衡、处于亏损状态,群众利益联结兑现困难的,定为黄色标识1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红色标识”。项目停止经营且无法兑现群众利益联结。定为红色标识。全区定为红色项目10个,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推进整改中。
建立“三级监管”机制。建立村、镇、区三级项目运营跟踪监测机制。一是村级。村级(或权属部门)作为项目权属主体,负责对确权至村集体的项目运营状况开展跟踪监测,督促经营主体每月报告经营运行情况,并将季度监测结果报属地镇(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对综合判定为“绿色”“蓝色”的项目,不干涉正常经营活动,对综合判定为黄色的项目,发现问题之日起10天之内,村主要负责人要召开项目研判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制定可行性措施,帮助项目回到正常状态。对综合判定为“红色”的项目,从发现问题之日起,10天之内村级主要负责人要召开项目研判会,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制定“一项目一方案”予以盘活。符合核销条件的,立即进入核销程序,同步报镇(乡、街道)主管部门备案。二是镇级。负责督促村级开展项目监测,按季度上报区级主管部门,同时督促、指导村级对黄色、红色项目开展整改、销号等工作。三是区级。区级负责每季度对全区各镇(乡、街道)上报台账予以审核、登记,同步做好督促、指导、监测整改工作。对判定为黄色的项目,要抽查整改结果,对判定为“红色”的项目,对整改结果进行核实评判,予以登记、销号管理。对达到核销条件的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销确认,对确权至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同步执行季监测上报制度。
落实“三个制度”。一是运营状况报告制度。项目权属主体要建立完善跟踪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村级每季度向属地镇级报告项目运营情况,镇级每季度向区级报告风险评定情况。二是执行项目运营风险评估制度。对项目运营中的风险,各级要充分分析评估,制定防范措施。三是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每年度结束之后,村级负责将项目运营情况、收益分配情况、资产处置等情况在属地公告公示,确保群众知晓。
自“四三三”机制推行以来,播州区纳入跟踪管理经营性项目257个,跟踪管理督促各经营主体兑现群众2022年利益联结资金496.061万元,兑现2023年利益联结资金达201.6万元。
贵州播州区:“四三三”机制跟踪管好扶贫资产
时间:2023-10-09 21:36:32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作者: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在扶贫(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后续管理中,探索建立经营性项目跟踪管理“四三三”机制,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对经营性项目开展实时监测,实现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整改,有效降低了项目经营风险。
建立“四色预警”制度。按照“绿、蓝、黄、红”四色分类,定期对经营性项目资产资运营状况开展跟踪管理,主要从“运营情况、年度收益、利益联结兑现”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一是“绿色标识”。通过季度跟踪监测综合评定,项目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运转保障正常,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从财务上看,收益有结余,能正常兑现群众利益联结,联农带农效果好的项目,定为绿色标识。全区判定绿色经营性项目74个。二是“蓝色标识”。项目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运转保障正常,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从财务来看,收支基本平衡,能正常兑现群众利益联结。全区判定蓝色经营性项目157个。三是“黄色标识”。项目经营仍在开展,运转保障基本正常,农民工工资基本能够兑现,但已经出现经营困难,市场前景差,经营管理不善,收支失衡、处于亏损状态,群众利益联结兑现困难的,定为黄色标识1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红色标识”。项目停止经营且无法兑现群众利益联结。定为红色标识。全区定为红色项目10个,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推进整改中。
建立“三级监管”机制。建立村、镇、区三级项目运营跟踪监测机制。一是村级。村级(或权属部门)作为项目权属主体,负责对确权至村集体的项目运营状况开展跟踪监测,督促经营主体每月报告经营运行情况,并将季度监测结果报属地镇(乡、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对综合判定为“绿色”“蓝色”的项目,不干涉正常经营活动,对综合判定为黄色的项目,发现问题之日起10天之内,村主要负责人要召开项目研判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制定可行性措施,帮助项目回到正常状态。对综合判定为“红色”的项目,从发现问题之日起,10天之内村级主要负责人要召开项目研判会,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制定“一项目一方案”予以盘活。符合核销条件的,立即进入核销程序,同步报镇(乡、街道)主管部门备案。二是镇级。负责督促村级开展项目监测,按季度上报区级主管部门,同时督促、指导村级对黄色、红色项目开展整改、销号等工作。三是区级。区级负责每季度对全区各镇(乡、街道)上报台账予以审核、登记,同步做好督促、指导、监测整改工作。对判定为黄色的项目,要抽查整改结果,对判定为“红色”的项目,对整改结果进行核实评判,予以登记、销号管理。对达到核销条件的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销确认,对确权至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同步执行季监测上报制度。
落实“三个制度”。一是运营状况报告制度。项目权属主体要建立完善跟踪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村级每季度向属地镇级报告项目运营情况,镇级每季度向区级报告风险评定情况。二是执行项目运营风险评估制度。对项目运营中的风险,各级要充分分析评估,制定防范措施。三是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每年度结束之后,村级负责将项目运营情况、收益分配情况、资产处置等情况在属地公告公示,确保群众知晓。
自“四三三”机制推行以来,播州区纳入跟踪管理经营性项目257个,跟踪管理督促各经营主体兑现群众2022年利益联结资金496.061万元,兑现2023年利益联结资金达201.6万元。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