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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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用好“四字诀”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3-04-08 01:00:16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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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咸阳采取“筛、查、议、保”四字诀,全面提高困难群众医保综合保障水平,不断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仔细“筛”,在监测重点人群上下功夫

紧紧围绕“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持续推行“真专严细全”五字监测法,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人群,及时将患者费用负担信息反馈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瞄准减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基本医保目录外等费用负担,进一步优化防止返贫保障性政策举措,全面提升动态监测预警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严格“查”,在各类存在问题上下功夫

加大资助参保、待遇落实、分类救助和精准帮扶等方面的摸排力度,找准问题堵点,全面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疑似未参保核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持续对特殊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着力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中外出务工或流动人口漏报、脱保、断保问题,实现特殊人群参保全覆盖目标。二是突出待遇落实摸排。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坚持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对特殊人群“三重保障”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全面对比筛查,确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二次救助等倾斜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开展门诊综合帮扶。结合门诊“两病”医防融合和慢特病管理,对未纳入门诊两病和慢特病管理的特殊人群开展申请、认定和待遇享受等帮扶工作。

认真“议”,在研究推进工作上下功夫

针对核查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对医保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研判,密切关注参保、待遇、救治和门诊综合保障等风险点,将各类排查发现问题一体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调度和督办,市县医保、乡村振兴、民政、卫健、税务、财政等部门紧密对接,联动做好综合帮扶,协同做好风险处置,确保风险及时预警、问题限时清零。

QQ截图20230408010308.jpg

守牢“保”,在政策精准帮扶上下功夫

一是实现参保全覆盖目标。建立各类特殊人群参保档案,完善视同参保佐证资料,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参保率达到100%。二是提高门诊综合保障能力。县(市)医保、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联合确认每月新认定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及时对接卫健部门掌握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特殊人员信息,分类下发各镇办、村组,充分发挥镇村基层医保经办力量,开展新增困难群众、规范化管理特殊人员的门诊“两病”和“慢特病”排查,协助办理门诊慢病申请,组织县域内医疗卫生专家上门集中开展认定,确保应纳尽纳和门诊各项医保待遇落地。三是兜牢重点人群健康底线。持续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实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和取消年度限额。精准实施分类救助政策,对民政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执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不低于70%,易返贫致贫的脱贫人口救助比例不低于50%。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经三重保障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全市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二、三类救助对象,实施二次倾斜救助,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四是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网络建设,探索基层医保“一站式”便民服务。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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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用好“四字诀” 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3-04-08 0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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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咸阳采取“筛、查、议、保”四字诀,全面提高困难群众医保综合保障水平,不断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仔细“筛”,在监测重点人群上下功夫

紧紧围绕“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持续推行“真专严细全”五字监测法,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后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人群,及时将患者费用负担信息反馈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瞄准减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基本医保目录外等费用负担,进一步优化防止返贫保障性政策举措,全面提升动态监测预警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严格“查”,在各类存在问题上下功夫

加大资助参保、待遇落实、分类救助和精准帮扶等方面的摸排力度,找准问题堵点,全面整改落实。一是加强疑似未参保核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持续对特殊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着力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中外出务工或流动人口漏报、脱保、断保问题,实现特殊人群参保全覆盖目标。二是突出待遇落实摸排。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坚持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对特殊人群“三重保障”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全面对比筛查,确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二次救助等倾斜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开展门诊综合帮扶。结合门诊“两病”医防融合和慢特病管理,对未纳入门诊两病和慢特病管理的特殊人群开展申请、认定和待遇享受等帮扶工作。

认真“议”,在研究推进工作上下功夫

针对核查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对医保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研判,密切关注参保、待遇、救治和门诊综合保障等风险点,将各类排查发现问题一体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调度和督办,市县医保、乡村振兴、民政、卫健、税务、财政等部门紧密对接,联动做好综合帮扶,协同做好风险处置,确保风险及时预警、问题限时清零。

QQ截图20230408010308.jpg

守牢“保”,在政策精准帮扶上下功夫

一是实现参保全覆盖目标。建立各类特殊人群参保档案,完善视同参保佐证资料,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参保率达到100%。二是提高门诊综合保障能力。县(市)医保、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联合确认每月新认定特殊人员身份信息,及时对接卫健部门掌握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特殊人员信息,分类下发各镇办、村组,充分发挥镇村基层医保经办力量,开展新增困难群众、规范化管理特殊人员的门诊“两病”和“慢特病”排查,协助办理门诊慢病申请,组织县域内医疗卫生专家上门集中开展认定,确保应纳尽纳和门诊各项医保待遇落地。三是兜牢重点人群健康底线。持续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实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和取消年度限额。精准实施分类救助政策,对民政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执行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不低于70%,易返贫致贫的脱贫人口救助比例不低于50%。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经三重保障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全市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二、三类救助对象,实施二次倾斜救助,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四是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网络建设,探索基层医保“一站式”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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