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策略研究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地区提供了进行环境、人居、精神文化整合的乡土空间重构条件。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的道路实现和具体实践,妇女参与是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作为乡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作为生产角色、 家庭角色、社区工作角色的扮演者,如何激发乡村妇女通过文旅产业参与,从而推动乡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分享乡村发展成果,成为值得研究的重要议题。对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来说,需用前瞻性的眼光认真审视家庭、生计、群体等层面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中妇女参与的困境,并结合国家政策与地方性话语,阐释产业发展中妇女参与提升路径和需求保障。
关键词:妇女参与;乡土空间;乡村振兴;乡村文旅产业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发展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指出,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妇女具有许多优良的品质,使其可以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主导者。理论和现实表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发动人民群众,也能够发动人民群众。作为人民群众重要组成部分的妇女目前约占我国劳动力总数的一半,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女性更当有为。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女性的智慧与贡献, 同时也为农村女性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她们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 更是无可替代的参与者。妇女的积极参与,不仅有利于乡村振兴的全面实施,也有利于妇女自身的全面发展。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正是产业兴旺的道路实现和具体实践的体现。乡村所具备的文化与地域性特征,使得民族特色产业成为民族乡村发展的着力点和闪光点,而乡村文旅产业中所包含的乡村特色文化产品、特色餐饮业及特色民宿产业等,都包含着乡村妇女的参与,妇女参与是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上曾指出,既要考虑各国国情、性别差异、妇女特殊需求、确保妇女平等分享发展成果,又要创新政策手段,激发妇女潜力,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可见如何以更加合理之发展战略回应妇女需求、促进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在提高妇女地位的同时提升社会生产与经济活力,一直是党和国家关心的重要议题。正基于此,“人力资本理论之父”舒尔茨教授指出,在影响经济发展诸因素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人的因素,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的质量的提高,而不是物质资源的多寡。三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论述了妇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指出了当今世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离不开妇女的参与进步,“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进步的同步发展,要扫清障碍,营造环境,最大限度调动妇女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基于妇女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三重角色,如何调动乡村妇女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其创造性作用,是激发乡村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更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文旅产业中的妇女角色
罗伯特•帕克谈论人们扮演的角色问题,其认为无论何时何地,每个人都有意无意地扮演某个角色,“角色与社会结构的位置相联系着,自我则与社会结构位置规制下的角色扮演联系紧密”四。自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在旅游产业发展中注重文化因素的注入,文旅产业融合已成为各界共识。在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前,乡村旅游以乡村观光游为主线,这与之前以城镇化为中心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密切相关,彼时乡村文旅成为城市经济扩散的附庸,因而乡村旅游发展过分依赖周边大型景区和景点开发,乡村旅游质量严重受到地理区位影响,产业开发模式僵化,旅游产品单一。
而乡村振兴战略是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提出的,就乡村地区而言,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有三个特点:其一,在乡村环境层面,注重乡村自然环境的优化,乡村地区发展要以农业为中心,建立山水林田湖草与人和谐发展的乡村环境。其二,在乡村居民层面,强调从乡村生活本身获得幸福感,在社会变迁基础上通过乡村居民治理参与,不断增强乡村居民获得感,以实现乡村地区人口与社会结构的维持、回温;其三,重视社区人文精神构建,建立起新时代乡村地区的公序良俗、维系良好人际关系,实现乡村文化创新性发展。
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乡村社区化治理的进程,环境、人居与人文精神这三部分乡村景观在乡村地区逐步统一,形成了新的乡村乡土空间。和辻哲郎于20世纪初提出的风土文化论赋予了景观以人情和叙事性。在其风土理论中,一地风土是在该地人们与自然互动中不断完成对自然与对自我的互构认知中形成的,即“人与风土相即不离,时间与空间的相即不离是历史与风土之相即不离的基础,倘若自然是人类各种文化的共同基础,那么它们的文化应该不但是在时间发展上的关系,而且也是在空间上并存的关系”五。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以城镇化为目标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乡村风土作为需改变的对象,其历史、文化与地域间的关系逐步瓦解,环境、人文精神与人的认同也随之分解,乡村空间开始失去了文化概念。因此随着社会向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在乡村振兴中,重铸乡土精神,进行乡村空间重构和文化再造成为乡村建设的基本目标,在这一空间重构中,乡村文旅产业则占有着重要地位。当乡土空间重新成为环境、人居与文化的统一体,乡土空间也就成了一个有形的、三维的、人们共享的、在土地上形成的自然和人造空间的集合。六
人们在这一共同体中进行的生产、再生产过程,也就自然的包含于新的乡土空间中。这就对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乡村如何利用现有的文化、社会及人力资源,发展具有文化特色差异、深入乡土社会本身的文旅产业。这同时也意味着乡村文旅产业正发生着巨大转变,除了乡村空间中的环境要素,如何将人与文化要素加入产业全过程,成为需要思考的新内容。毫无疑问,妇女作为乡村社会的重要成员,在新的乡村文旅产业发展过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
卡罗琳·摩塞于20 世纪 80 年代初在英国伦敦大学的发展计划部提出摩塞框架,作为对“妇女参与发展”方式的回应,并将这个框架发展为一种分析社会性别的方式七,同时也是一种挑战女性与男性权力关系的方式。摩塞框架的目标是解放妇女,主动争取平等、公平和赋权,从而有能力改变她们的附属地位。该目标根据环境不同而有所变化,主要依赖于不同社会发展状态下的妇女作为一个群体在多大程度上附从于男性。 摩塞的社会性别分析框架建立在如下的理论基础之上:男女两性在社会中的角色期待是不同的,他们的需求也就有所不同。妇女不仅承担家庭私领域内的再生产劳动,也在付出生产劳动为家庭经济做贡献。同时,妇女的工作还涉及社区的公领域活动,兼具社区管理工作。
首先,妇女是乡村特色餐饮产业的缔造者。在乡村特色文旅发展中,餐饮产业是一个复合型概念,可以归结为以满足旅游者就餐需要、提供餐饮食品为中心,以乡村特色文化为表现形式,包含了众多与饮食有关的文化现象。在过去以观光业为主的产业发展时期,各个旅游景点餐饮服务业中女性从业者就占据了主导地位,她们是饮食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和传承者,乡村餐饮中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乡村妇女的特色食品制作工艺上,如烹饪方法、就餐工具、就餐方式、菜肴品种、菜肴背景等,这些文化内容主要是女性在生活中不断传承并形成区域性文化特征的。因此乡村女性在文旅餐饮行业中的参与,事实上是一种自身份的展演:妇女所做的富有地方性风味与文化的乡村菜品、妇女作为掌勺人的身份展示以及妇女服饰、聊天谈吐等餐饮全过程。这些展演要素不仅是乡村妇女对乡村餐饮发展重要性的体现,也为乡村餐饮行业本身带来了文化扩展的机遇。
其次,妇女是乡村特色民宿产业的运作者。民宿的发展为乡村提供了高质量旅游产品, 随着民宿与农业、文化、康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能够有力推动乡村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十一按资金来源划分,我国乡村旅游中的民宿产业可细分为两种情形:一类由乡村本地人自行开设,这一类民宿往往规模较小,并常以当地文化作为其文化内涵,属于农户自主经营型。该类民宿的问题在于农户自建房屋构造等难以符合特许经营证照相关要求,且同一地区农户自主经营型民宿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 导致市场缺少细分, 竞争激烈。而另一类是外来人或企业通过租赁或投资,在乡村开设民宿,这一类民宿往往规模较大,并以民宿本身构建其自身文化内涵。这类民宿存在所造成的问题是,这种民宿的文化构建建立在消费主义潮流文化基础上,追求潮流风尚,其文化内核与当地风土分离,较少体现乡村文化内涵,且其快速发展可能会危及农户自主经营型民宿的生存,成为乡村振兴的阻碍。另外这类民宿还存在行业界限模糊的问题,以民宿之名实则为度假酒店。但是无论如何,乡村妇女在这两种情形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前一种民宿业态中,妇女以服务人员身份参与其中;在后一种民宿业态中,妇女以家庭经营者成员身份进行参与。而乡村本土居民进行乡村文旅民宿开发,往往是根据自身对市场的判断,由乡村地方精英及家庭核心成员带领当地乡村妇女(尤其是待业、留守妇女)参与民宿产业,缺乏对产业发展的宏观了解与把握,同时缺乏行业制度规范和运营知识。民宿开发的前瞻性和系统性远远不够。
另外,妇女是乡村特色文化产品的创作者。乡村妇女参与的乡村特色文化产品除了特色饮食产品外,主要是特色手工制品,即乡村传统工艺制品。随着工业化等现代社会发展的进程,传统工艺不再作为传统生活方式的必需品或生活用品参与当代生活,而是成为文化遗产或文化产品进行市场销售。因此传统工艺在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传统生活方式环境后,市场要求其必须将传统工艺与现代审美相适应,才能发挥其最大价值。而当前乡村文化产品的妇女参与问题在于,主要群体是老年妇女以及文化水平不高的留守妇女,大量文化水平较高的年轻女性很少进行参与,造成了乡村特色文化产品的从业人员流失和现代文化审美融入等问题。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产业存在的困境和原因
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在国家呼吁农村劳动力回乡和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旅游业背景下,在参与文旅产业发展过程中,妇女实现当地就业,家庭经济地位提高,积极主动参加社会活动。然而,不管是在家庭领域还是公共领域,社会文化所赋予妇女的再生产角色都很难改变,传统性别观念并未在农村地区完全消除。因此,我们既能发现参与文旅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对妇女性别角色的转变,同时又能看到传统的性别规范和角色在她们身上的延续。总而言之,乡村要振兴, 产业全面升级和进一步发展, 说到底, 关键在人。汇聚人才、凝聚人气、凝聚人心,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需要关注的是,妇女是维系乡村特色产业与乡村日常生活有序协调的联结者。多地实践证明,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作用。但由于经济实力、受教育水平、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特别是现实中受性别角色、资源获取、话语权不够等因素的制约,妇女参与度存在很大局限。妇女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后,在乡村日常生活中,其性别角色逐渐多元化。往往承担多重角色,从以家庭为主的角色转变为生产角色、 家庭角色、社区工作角色相互均衡的三重角色。在家庭层面来看,妇女在照顾家庭的衣食住行、教育子女以及维护家庭成员的健康等方面都承担着重要责任。从社会层面看,妇女在工作和社会活动方面,特别是妇女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频度、力度及程度有重要影响。
1、妇女的多重角色困境
首先,乡村旅游市场分工中依旧存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女性在生产中负责的部分多为劳动力补给部分,而较少从事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主要人脉、物质资料等也大多由男性掌握,这使得妇女不能参与公共事务,女性的劳作只能与照顾家庭、抚育子女等自然活动相联系。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推动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随着性别平等意识的不断增强,妇女与男性一样都能承担社会的劳动和责任。人类学观点认为,由于女性在角色分工的社会规训中丧失了多样性的社会身份,女性只能被迫接受人口繁衍者这种自然性的角色定位。于是,女性因更靠近“自然”而必然处于从属地位的意识形态被构造出来,照顾家庭“天然的”成为妇女的责任,使得妇女依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少数男性或长辈会分担一些家务,20-40岁女性更多的需要承担生育和婴幼儿照顾的责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关妇女女性、母性与妻性的“三性”的困境与自洽一直是学术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 妇女“三性”的错位并不是由男女之间的生物性差别造成的, 而是由男性统治的社会的道德文化所造成的。十二这就导致了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业后,身份的自洽实则更加困难。妇女参与过程中普遍的结果是,妇女承担了更多的家庭收入后,并没有得到减少家务劳动的待遇,反而是两边兼职,既要像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之前一样做同等的家务,又要参与生产劳动,导致妇女压力大。妇女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后经济收入有所提高,家庭决策权和获得家庭可支配经济往往不能提高,往往还是由男性决定家庭重大开支做家庭重大决策。
其次,文旅产业参与需要的个人能力如文化水平、人际交往能力、经营能力、学习能力等,往往都是乡村留守妇女的弱项。妇女文化水平低,导致在民族文化、当地特色历史文化方面都无法进行有效传播。妇女人际交往能力低,无法自主接待团体游,无法维护与游客的关系。经营能力低,不善于发现游客的需求,也不能及时提供多样特色服务,对员工管理不足,员工的固定性差,没有专业培训。学习能力弱,学习自觉性差在参与旅游服务业过程当中,满足于经营现状,没有通过学习创新经营方式,灵活地开展经营活动。
最后,妇女在乡村社区管理中的参与往往被边缘化。社区活动是增强社区凝聚力,塑造集体荣誉感,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手段。然而妇女在参与社区活动过程中往往存在阻碍。虽然妇女对社区管理发表意见、争取权利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多重角色的沉重负担,使得参与乡村文旅产业的妇女,大都受店铺经营与家务琐事牵绊,无暇顾及社区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返乡妇女在乡村的生产性参与越来越多,返乡妇女与原本在乡村地区的留守妇女存在一定差异,返乡妇女拥有更高的知识水平和市场视野,返乡妇女如何在乡村产业振兴参与过程中获得其所需的创业、就业支持,是其在乡村文旅产业参与中面临的困境。
2.困境背后的核心影响因素
笔者就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传统性别社会角色的延续。妇女在性别角色转变时,遇到了家务劳动承担过多、家庭决策权弱和就业综合素质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笔者总结为传统性别角色的延续导致。在传统的两性角色定位中,女性的角色承担家庭中几乎所有的家务劳动。然而,相对于男性在市场中做的“有价值”劳动或在公共领域获得的效益、社会地位等,妇女所做的家务劳动却被定义为“无价值”劳动,与外界联系少社会地位也会较低,从而造成妇女经济收入低,在家庭中不具备决策权,局限了女性的发展。当乡村妇女伴随文旅产业发展,在乡土空间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加强时,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如何做到身份的自洽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困境,其中除了自身精力的有限性外,也包含传统社会角色的伦理困境。
第二,传统性别社会分工的滞后。妇女在性别角色转变时,遇到了市场分工不平等、社区活动缺位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笔者总结为传统性别分工的延续导致。社会性别意识的建构与参与式发展相辅相成,如何使妇女适应其当前的多重角色,充分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市场分工开始出现,市场分工是以生产资料分散在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手中为前提的,分工之间主要是由买卖为联系3。这使得性别分工开始转变,女性走进公共领域,参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妇女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便是性别角色转变的第一步。但市场分工的出现并没有完全消除性别分工,而是将其演变为一种社会机制,以性别为标准将男女分配到不同工种、不同机会、不同收入的岗位当中去。男性多被分配到机会较多、收入较高的岗位;而女性往往被分配到机会少收入低的岗位上。就像调查中发现的大部分农家乐中妇女从事的都是底层的做菜、做饭、洗碗等工作,而男性都是做管理、沟通、采买等工作。社区工作也是受性别分工影响,妇女在社区中大都是从事女性再生产角色延伸的,无报酬的工作。综上所述,即使部分妇女个人能力很强,事业上能够有所发展,但由于市场分工及社会性别角色的影响,也会使她们自身能力无法得到展示。
第三,性别角色定位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冲突。现如今妇女开始建立新的性别角色,新旧的角色差异,导致性别角色观产生冲突。角色冲突使妇女在就业上比异性面临了更多的困难,许多妇女同时参与生活资料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工作,即不但要照顾家庭,还要保持经济独立,从而对妇女形成双重压力。调查中的受访女性几乎都是双重角色身份,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妇女的角色冲突日益强烈。要解决角色的冲突,就需要社会对女性更加包容,完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使妇女在参与发展中能够有一个和谐的氛围和社会的支持。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促进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产业的路径
新中国自成立以来大力倡导性别平等理念,并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两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平等理念和实践的发展。为提升妇女生产参与度,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中应不断加强乡土空间内部沟通,政府、外来业者及本地参与者都应更加深入到新的乡土空间建构中。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纳入社会性别视角,积极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妇女提供多维度赋能支持,激发妇女内生动力。妇女需要有明确的自我意识,认识到自身的角色及定位,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在文化、经济等领域彰显独属女性的风采。不在私人领域中消磨自我主体意识。除了女性的意识培育外,男性也应认同社会性别平等,多从女性视角看待问题,倡导男女平等,承认并肯定女性从事家庭劳动所产生的显性价值与隐性价值,树立并铸牢家庭共同体意识,强化家庭责任感。与此同时,社会应当建立健全基础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及社会福利政策,减轻妇女生育、抚养、家务等负担。从而进一步提升乡村妇女参与文旅产业发展质量、拓宽乡村妇女参与文旅产业范围、提升乡村妇女参与文化,构建乡村妇女文旅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
1.提升乡村妇女参与的特色文化产品发展质量
为切实解决当前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中存在问题,帮助当地走出乡村文旅产品开发的困境,有必要站在系统思维设计的高度,用前瞻性的眼光认真审视当前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厘清并创新乡村文旅产品开发的思路,特别应注重乡村文旅产品开发模式的重构,在妇女参与下,在单一乡村社区内尽可能构建起政府、企业与居民的网络化产业参与链。
在此过程中,需要打破传统的由个别小规模个体企业引导,乡村妇女简单参与制作生产的乡村文旅产品开发模式,重构“企业引导,乡村妇女参与+创意团队指导,多元交互协作+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的开发模式,从单一开发转变为多维开发模式。由政府主导,其他多元主体协同。在当地政府主导下,企业、行业组织、乡村妇女等多元主体协同,准确把握消费市场需求,精准施策。由于我国职业技能培训的城市集中格局,乡土空间中缺乏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因此当乡土空间内进行产业发展时,人的技能缺失成为新的乡土空间建构的发展短板,多元化手段提高妇女从业能力是当前提升妇女文旅产业参与的亟须环节。随着信息化和网络教学手段的不断更新,线上线下的课堂教学、示范点参与式教学以及职业学校专业培训,都可以成为提升妇女从业能力的可选项。之前提到过妇女女性、妻性与母性的多重身份自洽问题,虽然加深了妇女产业参与的难度,但与此同时,妇女作为乡村家庭的重要成员,在家族性产业发展中可以充当媒介与桥梁,通过妇女参与提高乡村家庭的文旅行业参与,增强家庭以及其扩大的家庭组织的组织韧性。村庄内先赋的身份角色、熟人关系、面子和声誉,形成一张微观权利关系网。每个人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既是权利关系网的受制者,也是受益者。这种隐性联结在乡村社会中能够有效规范产业经营活动和村民行为。十三
2、拓宽妇女参与文旅产业范围
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参与发展方,式,为计划回乡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机会。乡村文旅产业的发展作为新的增长点不仅能够增加妇女的经济收入,而且促进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进而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优秀的文旅产业所提供的产品,应既具有实用功能,也能够为消费者营造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因此乡村文旅产业要想成为拉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就必须成为展示、参与新时代乡村文化整体面貌的窗口,不断拓展开发路径,紧盯乡村市场,重点关注乡村吃、穿、住、用、购、学等方面,围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研学等方向进行针对性强、具有时代特点的乡村特色文旅产品开发。
换言之,乡村妇女的文旅产业参与,并不一定是让妇女进入产业生产环节,而是让乡村文旅融于乡村妇女的生活状态中,使其乡村社会生活成为文旅体验的组成部分,从而丰富乡村文旅产业文化内涵,提升产品品质。在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中,可以结合乡村旅游特点,重点打造特色农产品、 特色手工制品及乡村旅游纪念品等,激发并满足消费者“购”的欲望。乡村民宿也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渠道。 在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中,以乡村民宿为例,在乡村民宿中,消费者会接触到乡村生活的诸多方面,如食品、餐具,家居用品、家庭装饰等,这些都是乡村文化的直接体现,然而却缺少了乡村生活的社会体验及人文关怀,即与乡村“人”的接触,此时妇女可作为乡村文旅参与的重要创新性要素,将其旅游服务身份还原成乡村妇女身份,让消费者在乡村民宿中既体验到乡村的淳朴恬静,又使他们感受到时尚舒适的美好家居氛围,关键还要引发消费者对乡村生活的认可认同,才可能激发其对乡村文旅产品的消费欲望。
3、妇女乡村文化教育提升
文化程度或知识水平是妇女参与社会的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的一个重要标志,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村妇女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积极性更高。一是加深妇女对乡村文化特征的理解与讲述能力。乡村传统文化有它的原生性和独特性,在着手设计之前,除了需做大量的实地调研和文献检索,深入了解当地的历史背景、民间故事、文化风俗、乡土人情、民间手艺等,找到符合当地文化的特色定位。更主要的是要培养当地人将这些文化内涵讲述出来,将朴实的乡土之情融入文旅设计中,引起受众的感情共鸣。
二是坚持创新,实现“互联网+乡村文旅”。 乡村妇女的产业参与过程需要不断注入时代特征,要坚持创新为动力,紧跟技术潮流,加强新技术的引领和开发,并合理运用互联网和新传播工具进行推广,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和科技驱动的双赢目标,最终带动乡村文旅产业的发展。而乡村妇女新传播工具的掌握,一方面可以通过集体学习培训,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返乡妇女引导留守妇女,最终实现以他助、互助及自助多样方式的产业参与提升。
社会性别教育应当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角度进行引导学习,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就家庭而言,目前,我国家庭性别教育,没有计划性、自觉性,缺乏科学的指导,传统性别刻板印象的痕迹深刻。在家庭性别教育中,应树立科学的性别观念,克服传统性别角色刻板印象,创建起两性平等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发展社会性别,淡化性别角色的差异,使孩子在性别角色模式上享有更多的灵活性[ 刘秀丽.论科学的性别教育[J].教育研究,2013,34(10).]。就学校而言,学校的性别教育中,女性典范、女性形象、女权意识在我们的教育体制中依旧不足。学校作为性别社会化的重要场域应当重点关注此类问题,并增强社会性别意识的学习,教导学生多从女性视角观察问题、解决问题;就社会而言,传统性别刻板印象本就已根深蒂固难以根除,然而信息化的媒体导向往往还在加深错误的性别观念,因此,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性别平等政策的执行力,增强民众的媒体监督意识。同时对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加大正面宣传,消除因性别刻板印象所造成的乡村妇女从业压力。
4、构建乡村妇女文旅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
妇女作为乡村生态振兴的参与主体,也迫切需要有与其相适应的权力参与。要建立与农村妇女特点相适应的参与保障制度,拓宽农村妇女参与的空间,构建参与文化。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参政的立法和配套政策,加大执法的力度,确保相关政策的实施,保障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积极性。乡村妇女(尤其是待业、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与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对接起乡土空间中人与环境的协调,使其在乡土环境中增强就业信心、注入内生动力、释放发展动能,培育影响更多的乡村妇女在文旅领域中实现创新创业、居家就业,从而切实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参与。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加强社会性别教育,保障妇女参与权益。在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增强社会性别敏感,摆脱女性只是被保护对象及环境治理受益者的观念,正视女性在相关行动和决策中拥有话语权与主体权。推进社会性别平等第一步则是需要强化社会性别教育,营造平等环境。
参考文献:
[1]陈松友,卢亮亮。自治、法治与德治:中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指向[J]。行政论坛,2020(1):17-23.
[2]郭夏娟,魏芃。从制度性参与到实质性参与:新中国农村女性的治理参与及其地位变迁[J]。浙江社会科学,2019(9):15-20.
[3]海莉娟.从经济精英到治理精英: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治理的路径[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9(05):48-56.
[4]刘启营,王效仿。乡村治理中协商民主内生动力机制及路径探析[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1):2-5.
[5]李颖. 法国多头并举发展文旅产业[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05-16(007).
[6]芦人静,余日季.数字化助力乡村文旅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J].南京社会科学,2022(05):152-158.
[7]潘萍。村民自治制度中的农村妇女参与[J]。妇女研究论丛,2008(1):10-14.
[8]唐永霞,罗卫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研究——以甘肃省通渭县为例[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8(03):42-48.
乡村振兴背景下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策略研究
时间:2026-06-11 09:41:30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作者:唐嘉悦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地区提供了进行环境、人居、精神文化整合的乡土空间重构条件。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的道路实现和具体实践,妇女参与是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作为乡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作为生产角色、 家庭角色、社区工作角色的扮演者,如何激发乡村妇女通过文旅产业参与,从而推动乡村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分享乡村发展成果,成为值得研究的重要议题。对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来说,需用前瞻性的眼光认真审视家庭、生计、群体等层面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中妇女参与的困境,并结合国家政策与地方性话语,阐释产业发展中妇女参与提升路径和需求保障。
关键词:妇女参与;乡土空间;乡村振兴;乡村文旅产业
一、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发展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指出,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妇女具有许多优良的品质,使其可以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主导者。理论和现实表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发动人民群众,也能够发动人民群众。作为人民群众重要组成部分的妇女目前约占我国劳动力总数的一半,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女性更当有为。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女性的智慧与贡献, 同时也为农村女性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她们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 更是无可替代的参与者。妇女的积极参与,不仅有利于乡村振兴的全面实施,也有利于妇女自身的全面发展。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正是产业兴旺的道路实现和具体实践的体现。乡村所具备的文化与地域性特征,使得民族特色产业成为民族乡村发展的着力点和闪光点,而乡村文旅产业中所包含的乡村特色文化产品、特色餐饮业及特色民宿产业等,都包含着乡村妇女的参与,妇女参与是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上曾指出,既要考虑各国国情、性别差异、妇女特殊需求、确保妇女平等分享发展成果,又要创新政策手段,激发妇女潜力,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可见如何以更加合理之发展战略回应妇女需求、促进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在提高妇女地位的同时提升社会生产与经济活力,一直是党和国家关心的重要议题。正基于此,“人力资本理论之父”舒尔茨教授指出,在影响经济发展诸因素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人的因素,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的质量的提高,而不是物质资源的多寡。三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论述了妇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指出了当今世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离不开妇女的参与进步,“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权益、靠发展改善妇女民生,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进步的同步发展,要扫清障碍,营造环境,最大限度调动妇女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基于妇女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三重角色,如何调动乡村妇女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其创造性作用,是激发乡村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更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文旅产业中的妇女角色
罗伯特•帕克谈论人们扮演的角色问题,其认为无论何时何地,每个人都有意无意地扮演某个角色,“角色与社会结构的位置相联系着,自我则与社会结构位置规制下的角色扮演联系紧密”四。自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在旅游产业发展中注重文化因素的注入,文旅产业融合已成为各界共识。在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前,乡村旅游以乡村观光游为主线,这与之前以城镇化为中心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密切相关,彼时乡村文旅成为城市经济扩散的附庸,因而乡村旅游发展过分依赖周边大型景区和景点开发,乡村旅游质量严重受到地理区位影响,产业开发模式僵化,旅游产品单一。
而乡村振兴战略是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提出的,就乡村地区而言,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有三个特点:其一,在乡村环境层面,注重乡村自然环境的优化,乡村地区发展要以农业为中心,建立山水林田湖草与人和谐发展的乡村环境。其二,在乡村居民层面,强调从乡村生活本身获得幸福感,在社会变迁基础上通过乡村居民治理参与,不断增强乡村居民获得感,以实现乡村地区人口与社会结构的维持、回温;其三,重视社区人文精神构建,建立起新时代乡村地区的公序良俗、维系良好人际关系,实现乡村文化创新性发展。
伴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乡村社区化治理的进程,环境、人居与人文精神这三部分乡村景观在乡村地区逐步统一,形成了新的乡村乡土空间。和辻哲郎于20世纪初提出的风土文化论赋予了景观以人情和叙事性。在其风土理论中,一地风土是在该地人们与自然互动中不断完成对自然与对自我的互构认知中形成的,即“人与风土相即不离,时间与空间的相即不离是历史与风土之相即不离的基础,倘若自然是人类各种文化的共同基础,那么它们的文化应该不但是在时间发展上的关系,而且也是在空间上并存的关系”五。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以城镇化为目标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乡村风土作为需改变的对象,其历史、文化与地域间的关系逐步瓦解,环境、人文精神与人的认同也随之分解,乡村空间开始失去了文化概念。因此随着社会向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在乡村振兴中,重铸乡土精神,进行乡村空间重构和文化再造成为乡村建设的基本目标,在这一空间重构中,乡村文旅产业则占有着重要地位。当乡土空间重新成为环境、人居与文化的统一体,乡土空间也就成了一个有形的、三维的、人们共享的、在土地上形成的自然和人造空间的集合。六
人们在这一共同体中进行的生产、再生产过程,也就自然的包含于新的乡土空间中。这就对乡村文旅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乡村如何利用现有的文化、社会及人力资源,发展具有文化特色差异、深入乡土社会本身的文旅产业。这同时也意味着乡村文旅产业正发生着巨大转变,除了乡村空间中的环境要素,如何将人与文化要素加入产业全过程,成为需要思考的新内容。毫无疑问,妇女作为乡村社会的重要成员,在新的乡村文旅产业发展过程中将扮演重要角色。
卡罗琳·摩塞于20 世纪 80 年代初在英国伦敦大学的发展计划部提出摩塞框架,作为对“妇女参与发展”方式的回应,并将这个框架发展为一种分析社会性别的方式七,同时也是一种挑战女性与男性权力关系的方式。摩塞框架的目标是解放妇女,主动争取平等、公平和赋权,从而有能力改变她们的附属地位。该目标根据环境不同而有所变化,主要依赖于不同社会发展状态下的妇女作为一个群体在多大程度上附从于男性。 摩塞的社会性别分析框架建立在如下的理论基础之上:男女两性在社会中的角色期待是不同的,他们的需求也就有所不同。妇女不仅承担家庭私领域内的再生产劳动,也在付出生产劳动为家庭经济做贡献。同时,妇女的工作还涉及社区的公领域活动,兼具社区管理工作。
首先,妇女是乡村特色餐饮产业的缔造者。在乡村特色文旅发展中,餐饮产业是一个复合型概念,可以归结为以满足旅游者就餐需要、提供餐饮食品为中心,以乡村特色文化为表现形式,包含了众多与饮食有关的文化现象。在过去以观光业为主的产业发展时期,各个旅游景点餐饮服务业中女性从业者就占据了主导地位,她们是饮食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和传承者,乡村餐饮中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乡村妇女的特色食品制作工艺上,如烹饪方法、就餐工具、就餐方式、菜肴品种、菜肴背景等,这些文化内容主要是女性在生活中不断传承并形成区域性文化特征的。因此乡村女性在文旅餐饮行业中的参与,事实上是一种自身份的展演:妇女所做的富有地方性风味与文化的乡村菜品、妇女作为掌勺人的身份展示以及妇女服饰、聊天谈吐等餐饮全过程。这些展演要素不仅是乡村妇女对乡村餐饮发展重要性的体现,也为乡村餐饮行业本身带来了文化扩展的机遇。
其次,妇女是乡村特色民宿产业的运作者。民宿的发展为乡村提供了高质量旅游产品, 随着民宿与农业、文化、康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 能够有力推动乡村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十一按资金来源划分,我国乡村旅游中的民宿产业可细分为两种情形:一类由乡村本地人自行开设,这一类民宿往往规模较小,并常以当地文化作为其文化内涵,属于农户自主经营型。该类民宿的问题在于农户自建房屋构造等难以符合特许经营证照相关要求,且同一地区农户自主经营型民宿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 导致市场缺少细分, 竞争激烈。而另一类是外来人或企业通过租赁或投资,在乡村开设民宿,这一类民宿往往规模较大,并以民宿本身构建其自身文化内涵。这类民宿存在所造成的问题是,这种民宿的文化构建建立在消费主义潮流文化基础上,追求潮流风尚,其文化内核与当地风土分离,较少体现乡村文化内涵,且其快速发展可能会危及农户自主经营型民宿的生存,成为乡村振兴的阻碍。另外这类民宿还存在行业界限模糊的问题,以民宿之名实则为度假酒店。但是无论如何,乡村妇女在这两种情形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前一种民宿业态中,妇女以服务人员身份参与其中;在后一种民宿业态中,妇女以家庭经营者成员身份进行参与。而乡村本土居民进行乡村文旅民宿开发,往往是根据自身对市场的判断,由乡村地方精英及家庭核心成员带领当地乡村妇女(尤其是待业、留守妇女)参与民宿产业,缺乏对产业发展的宏观了解与把握,同时缺乏行业制度规范和运营知识。民宿开发的前瞻性和系统性远远不够。
另外,妇女是乡村特色文化产品的创作者。乡村妇女参与的乡村特色文化产品除了特色饮食产品外,主要是特色手工制品,即乡村传统工艺制品。随着工业化等现代社会发展的进程,传统工艺不再作为传统生活方式的必需品或生活用品参与当代生活,而是成为文化遗产或文化产品进行市场销售。因此传统工艺在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传统生活方式环境后,市场要求其必须将传统工艺与现代审美相适应,才能发挥其最大价值。而当前乡村文化产品的妇女参与问题在于,主要群体是老年妇女以及文化水平不高的留守妇女,大量文化水平较高的年轻女性很少进行参与,造成了乡村特色文化产品的从业人员流失和现代文化审美融入等问题。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产业存在的困境和原因
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在国家呼吁农村劳动力回乡和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旅游业背景下,在参与文旅产业发展过程中,妇女实现当地就业,家庭经济地位提高,积极主动参加社会活动。然而,不管是在家庭领域还是公共领域,社会文化所赋予妇女的再生产角色都很难改变,传统性别观念并未在农村地区完全消除。因此,我们既能发现参与文旅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对妇女性别角色的转变,同时又能看到传统的性别规范和角色在她们身上的延续。总而言之,乡村要振兴, 产业全面升级和进一步发展, 说到底, 关键在人。汇聚人才、凝聚人气、凝聚人心, 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需要关注的是,妇女是维系乡村特色产业与乡村日常生活有序协调的联结者。多地实践证明,妇女在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作用。但由于经济实力、受教育水平、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特别是现实中受性别角色、资源获取、话语权不够等因素的制约,妇女参与度存在很大局限。妇女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后,在乡村日常生活中,其性别角色逐渐多元化。往往承担多重角色,从以家庭为主的角色转变为生产角色、 家庭角色、社区工作角色相互均衡的三重角色。在家庭层面来看,妇女在照顾家庭的衣食住行、教育子女以及维护家庭成员的健康等方面都承担着重要责任。从社会层面看,妇女在工作和社会活动方面,特别是妇女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的频度、力度及程度有重要影响。
1、妇女的多重角色困境
首先,乡村旅游市场分工中依旧存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女性在生产中负责的部分多为劳动力补给部分,而较少从事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主要人脉、物质资料等也大多由男性掌握,这使得妇女不能参与公共事务,女性的劳作只能与照顾家庭、抚育子女等自然活动相联系。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推动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随着性别平等意识的不断增强,妇女与男性一样都能承担社会的劳动和责任。人类学观点认为,由于女性在角色分工的社会规训中丧失了多样性的社会身份,女性只能被迫接受人口繁衍者这种自然性的角色定位。于是,女性因更靠近“自然”而必然处于从属地位的意识形态被构造出来,照顾家庭“天然的”成为妇女的责任,使得妇女依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少数男性或长辈会分担一些家务,20-40岁女性更多的需要承担生育和婴幼儿照顾的责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关妇女女性、母性与妻性的“三性”的困境与自洽一直是学术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 妇女“三性”的错位并不是由男女之间的生物性差别造成的, 而是由男性统治的社会的道德文化所造成的。十二这就导致了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业后,身份的自洽实则更加困难。妇女参与过程中普遍的结果是,妇女承担了更多的家庭收入后,并没有得到减少家务劳动的待遇,反而是两边兼职,既要像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之前一样做同等的家务,又要参与生产劳动,导致妇女压力大。妇女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后经济收入有所提高,家庭决策权和获得家庭可支配经济往往不能提高,往往还是由男性决定家庭重大开支做家庭重大决策。
其次,文旅产业参与需要的个人能力如文化水平、人际交往能力、经营能力、学习能力等,往往都是乡村留守妇女的弱项。妇女文化水平低,导致在民族文化、当地特色历史文化方面都无法进行有效传播。妇女人际交往能力低,无法自主接待团体游,无法维护与游客的关系。经营能力低,不善于发现游客的需求,也不能及时提供多样特色服务,对员工管理不足,员工的固定性差,没有专业培训。学习能力弱,学习自觉性差在参与旅游服务业过程当中,满足于经营现状,没有通过学习创新经营方式,灵活地开展经营活动。
最后,妇女在乡村社区管理中的参与往往被边缘化。社区活动是增强社区凝聚力,塑造集体荣誉感,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手段。然而妇女在参与社区活动过程中往往存在阻碍。虽然妇女对社区管理发表意见、争取权利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多重角色的沉重负担,使得参与乡村文旅产业的妇女,大都受店铺经营与家务琐事牵绊,无暇顾及社区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返乡妇女在乡村的生产性参与越来越多,返乡妇女与原本在乡村地区的留守妇女存在一定差异,返乡妇女拥有更高的知识水平和市场视野,返乡妇女如何在乡村产业振兴参与过程中获得其所需的创业、就业支持,是其在乡村文旅产业参与中面临的困境。
2.困境背后的核心影响因素
笔者就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传统性别社会角色的延续。妇女在性别角色转变时,遇到了家务劳动承担过多、家庭决策权弱和就业综合素质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笔者总结为传统性别角色的延续导致。在传统的两性角色定位中,女性的角色承担家庭中几乎所有的家务劳动。然而,相对于男性在市场中做的“有价值”劳动或在公共领域获得的效益、社会地位等,妇女所做的家务劳动却被定义为“无价值”劳动,与外界联系少社会地位也会较低,从而造成妇女经济收入低,在家庭中不具备决策权,局限了女性的发展。当乡村妇女伴随文旅产业发展,在乡土空间中的作用和地位不断加强时,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如何做到身份的自洽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困境,其中除了自身精力的有限性外,也包含传统社会角色的伦理困境。
第二,传统性别社会分工的滞后。妇女在性别角色转变时,遇到了市场分工不平等、社区活动缺位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笔者总结为传统性别分工的延续导致。社会性别意识的建构与参与式发展相辅相成,如何使妇女适应其当前的多重角色,充分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市场分工开始出现,市场分工是以生产资料分散在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手中为前提的,分工之间主要是由买卖为联系3。这使得性别分工开始转变,女性走进公共领域,参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妇女参与乡村旅游服务业便是性别角色转变的第一步。但市场分工的出现并没有完全消除性别分工,而是将其演变为一种社会机制,以性别为标准将男女分配到不同工种、不同机会、不同收入的岗位当中去。男性多被分配到机会较多、收入较高的岗位;而女性往往被分配到机会少收入低的岗位上。就像调查中发现的大部分农家乐中妇女从事的都是底层的做菜、做饭、洗碗等工作,而男性都是做管理、沟通、采买等工作。社区工作也是受性别分工影响,妇女在社区中大都是从事女性再生产角色延伸的,无报酬的工作。综上所述,即使部分妇女个人能力很强,事业上能够有所发展,但由于市场分工及社会性别角色的影响,也会使她们自身能力无法得到展示。
第三,性别角色定位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冲突。现如今妇女开始建立新的性别角色,新旧的角色差异,导致性别角色观产生冲突。角色冲突使妇女在就业上比异性面临了更多的困难,许多妇女同时参与生活资料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工作,即不但要照顾家庭,还要保持经济独立,从而对妇女形成双重压力。调查中的受访女性几乎都是双重角色身份,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妇女的角色冲突日益强烈。要解决角色的冲突,就需要社会对女性更加包容,完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使妇女在参与发展中能够有一个和谐的氛围和社会的支持。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促进妇女参与乡村文旅产业的路径
新中国自成立以来大力倡导性别平等理念,并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两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平等理念和实践的发展。为提升妇女生产参与度,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中应不断加强乡土空间内部沟通,政府、外来业者及本地参与者都应更加深入到新的乡土空间建构中。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纳入社会性别视角,积极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妇女提供多维度赋能支持,激发妇女内生动力。妇女需要有明确的自我意识,认识到自身的角色及定位,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在文化、经济等领域彰显独属女性的风采。不在私人领域中消磨自我主体意识。除了女性的意识培育外,男性也应认同社会性别平等,多从女性视角看待问题,倡导男女平等,承认并肯定女性从事家庭劳动所产生的显性价值与隐性价值,树立并铸牢家庭共同体意识,强化家庭责任感。与此同时,社会应当建立健全基础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及社会福利政策,减轻妇女生育、抚养、家务等负担。从而进一步提升乡村妇女参与文旅产业发展质量、拓宽乡村妇女参与文旅产业范围、提升乡村妇女参与文化,构建乡村妇女文旅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
1.提升乡村妇女参与的特色文化产品发展质量
为切实解决当前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中存在问题,帮助当地走出乡村文旅产品开发的困境,有必要站在系统思维设计的高度,用前瞻性的眼光认真审视当前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厘清并创新乡村文旅产品开发的思路,特别应注重乡村文旅产品开发模式的重构,在妇女参与下,在单一乡村社区内尽可能构建起政府、企业与居民的网络化产业参与链。
在此过程中,需要打破传统的由个别小规模个体企业引导,乡村妇女简单参与制作生产的乡村文旅产品开发模式,重构“企业引导,乡村妇女参与+创意团队指导,多元交互协作+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的开发模式,从单一开发转变为多维开发模式。由政府主导,其他多元主体协同。在当地政府主导下,企业、行业组织、乡村妇女等多元主体协同,准确把握消费市场需求,精准施策。由于我国职业技能培训的城市集中格局,乡土空间中缺乏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因此当乡土空间内进行产业发展时,人的技能缺失成为新的乡土空间建构的发展短板,多元化手段提高妇女从业能力是当前提升妇女文旅产业参与的亟须环节。随着信息化和网络教学手段的不断更新,线上线下的课堂教学、示范点参与式教学以及职业学校专业培训,都可以成为提升妇女从业能力的可选项。之前提到过妇女女性、妻性与母性的多重身份自洽问题,虽然加深了妇女产业参与的难度,但与此同时,妇女作为乡村家庭的重要成员,在家族性产业发展中可以充当媒介与桥梁,通过妇女参与提高乡村家庭的文旅行业参与,增强家庭以及其扩大的家庭组织的组织韧性。村庄内先赋的身份角色、熟人关系、面子和声誉,形成一张微观权利关系网。每个人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既是权利关系网的受制者,也是受益者。这种隐性联结在乡村社会中能够有效规范产业经营活动和村民行为。十三
2、拓宽妇女参与文旅产业范围
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参与发展方,式,为计划回乡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大量的机会。乡村文旅产业的发展作为新的增长点不仅能够增加妇女的经济收入,而且促进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进而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优秀的文旅产业所提供的产品,应既具有实用功能,也能够为消费者营造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因此乡村文旅产业要想成为拉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就必须成为展示、参与新时代乡村文化整体面貌的窗口,不断拓展开发路径,紧盯乡村市场,重点关注乡村吃、穿、住、用、购、学等方面,围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研学等方向进行针对性强、具有时代特点的乡村特色文旅产品开发。
换言之,乡村妇女的文旅产业参与,并不一定是让妇女进入产业生产环节,而是让乡村文旅融于乡村妇女的生活状态中,使其乡村社会生活成为文旅体验的组成部分,从而丰富乡村文旅产业文化内涵,提升产品品质。在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中,可以结合乡村旅游特点,重点打造特色农产品、 特色手工制品及乡村旅游纪念品等,激发并满足消费者“购”的欲望。乡村民宿也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渠道。 在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中,以乡村民宿为例,在乡村民宿中,消费者会接触到乡村生活的诸多方面,如食品、餐具,家居用品、家庭装饰等,这些都是乡村文化的直接体现,然而却缺少了乡村生活的社会体验及人文关怀,即与乡村“人”的接触,此时妇女可作为乡村文旅参与的重要创新性要素,将其旅游服务身份还原成乡村妇女身份,让消费者在乡村民宿中既体验到乡村的淳朴恬静,又使他们感受到时尚舒适的美好家居氛围,关键还要引发消费者对乡村生活的认可认同,才可能激发其对乡村文旅产品的消费欲望。
3、妇女乡村文化教育提升
文化程度或知识水平是妇女参与社会的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的一个重要标志,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村妇女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积极性更高。一是加深妇女对乡村文化特征的理解与讲述能力。乡村传统文化有它的原生性和独特性,在着手设计之前,除了需做大量的实地调研和文献检索,深入了解当地的历史背景、民间故事、文化风俗、乡土人情、民间手艺等,找到符合当地文化的特色定位。更主要的是要培养当地人将这些文化内涵讲述出来,将朴实的乡土之情融入文旅设计中,引起受众的感情共鸣。
二是坚持创新,实现“互联网+乡村文旅”。 乡村妇女的产业参与过程需要不断注入时代特征,要坚持创新为动力,紧跟技术潮流,加强新技术的引领和开发,并合理运用互联网和新传播工具进行推广,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和科技驱动的双赢目标,最终带动乡村文旅产业的发展。而乡村妇女新传播工具的掌握,一方面可以通过集体学习培训,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返乡妇女引导留守妇女,最终实现以他助、互助及自助多样方式的产业参与提升。
社会性别教育应当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角度进行引导学习,树立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就家庭而言,目前,我国家庭性别教育,没有计划性、自觉性,缺乏科学的指导,传统性别刻板印象的痕迹深刻。在家庭性别教育中,应树立科学的性别观念,克服传统性别角色刻板印象,创建起两性平等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在潜移默化中发展社会性别,淡化性别角色的差异,使孩子在性别角色模式上享有更多的灵活性[ 刘秀丽.论科学的性别教育[J].教育研究,2013,34(10).]。就学校而言,学校的性别教育中,女性典范、女性形象、女权意识在我们的教育体制中依旧不足。学校作为性别社会化的重要场域应当重点关注此类问题,并增强社会性别意识的学习,教导学生多从女性视角观察问题、解决问题;就社会而言,传统性别刻板印象本就已根深蒂固难以根除,然而信息化的媒体导向往往还在加深错误的性别观念,因此,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性别平等政策的执行力,增强民众的媒体监督意识。同时对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加大正面宣传,消除因性别刻板印象所造成的乡村妇女从业压力。
4、构建乡村妇女文旅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
妇女作为乡村生态振兴的参与主体,也迫切需要有与其相适应的权力参与。要建立与农村妇女特点相适应的参与保障制度,拓宽农村妇女参与的空间,构建参与文化。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参政的立法和配套政策,加大执法的力度,确保相关政策的实施,保障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积极性。乡村妇女(尤其是待业、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与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对接起乡土空间中人与环境的协调,使其在乡土环境中增强就业信心、注入内生动力、释放发展动能,培育影响更多的乡村妇女在文旅领域中实现创新创业、居家就业,从而切实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参与。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加强社会性别教育,保障妇女参与权益。在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增强社会性别敏感,摆脱女性只是被保护对象及环境治理受益者的观念,正视女性在相关行动和决策中拥有话语权与主体权。推进社会性别平等第一步则是需要强化社会性别教育,营造平等环境。
参考文献:
[1]陈松友,卢亮亮。自治、法治与德治:中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指向[J]。行政论坛,2020(1):17-23.
[2]郭夏娟,魏芃。从制度性参与到实质性参与:新中国农村女性的治理参与及其地位变迁[J]。浙江社会科学,2019(9):15-20.
[3]海莉娟.从经济精英到治理精英: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治理的路径[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9(05):48-56.
[4]刘启营,王效仿。乡村治理中协商民主内生动力机制及路径探析[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1):2-5.
[5]李颖. 法国多头并举发展文旅产业[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05-16(007).
[6]芦人静,余日季.数字化助力乡村文旅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价值意蕴与实践路径[J].南京社会科学,2022(05):152-158.
[7]潘萍。村民自治制度中的农村妇女参与[J]。妇女研究论丛,2008(1):10-14.
[8]唐永霞,罗卫国.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研究——以甘肃省通渭县为例[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8(03):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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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审:韩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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