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县哈尔莫墩镇: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是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和静县哈尔莫墩镇乌兰尕扎尔村坚守党建引领、法治为民核心理念,严格落实哈尔莫墩镇“一体四翼”工作法,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抓实关键举措、锚定发展目标,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从“广覆盖”向“深见效”转变,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治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让法治成果真正惠及各族群众。
“一体”领航:筑牢法治坚实根基
强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全年精心组织15场次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确保69名党员干部学法全覆盖,经测评,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优秀率高达98%,为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压实政治责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专题学法、年度述职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全年开展3次法治工作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共整改6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聚焦民生导向,将法治服务巧妙嵌入“党总支 + 网格 + 党员中心户”的治理体系之中,精准对接村民在土地流转、邻里纠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让法治服务真正贴近民生、服务民生。
“四翼”齐飞:激活乡村治理效能
宣传全方位,厚植乡村法治文化沃土。依托村级石榴籽服务站,打造村级议事厅、法治小长廊和11处法治示范角,用好自治区普法200条等读本,创新推出“巴扎宣传 + 庭院宣讲 + 网格推送”普法模式,针对老年人、妇女、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服务全流程,优化普惠法律服务体系。推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决策预警、案例警示等多项服务,法律顾问每月进村服务不少于3次,公布电话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村级事务合规审查,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合同审查、风险防控等法治体检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保障全要素,建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配齐村级法治队伍、法律明白人、司法专干等3类关键人员,吸纳老村干部、乡贤等8人组成人民调解骨干队伍,建立“网格初调 + 村委联调 + 镇级联动”的三级纠纷化解机制,明确纠纷排查、登记、调解、回访的全流程规范;积极对接县综治中心,实行“线上咨询 + 线下指导”闭环处置模式,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监督全领域,规范村级事务有序运行。乌兰尕扎尔村以“四议两公开”“板凳议事会”为核心,将“党群议事点”“党员中心户月例会”等群众议事形式规范化、制度化;成立由10名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和法治监督岗,从3个方面对村级经费使用、惠民项目实施等进行全程监督。修订村规民约,删除6条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土政策”,新增6项文明新风条款,推动村级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两足”落地,绘就和美乡村图景
权益保障充分到位。2025年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96人次,村民主动咨询法律问题的人次同比增长20%;成功劝阻1起电信诈骗,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追回拖欠村民工资3.5万元。
治理水平显著提升。108名村民主动参与法治志愿服务,评选10户“民族团结守法示范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0%、20%,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作者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莫墩镇人民政府)
新疆和静县哈尔莫墩镇: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时间:2026-05-15 15:23:29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作者:褚昌兴 刘小鹏
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是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和静县哈尔莫墩镇乌兰尕扎尔村坚守党建引领、法治为民核心理念,严格落实哈尔莫墩镇“一体四翼”工作法,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抓实关键举措、锚定发展目标,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从“广覆盖”向“深见效”转变,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自治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让法治成果真正惠及各族群众。
“一体”领航:筑牢法治坚实根基
强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村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全年精心组织15场次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确保69名党员干部学法全覆盖,经测评,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优秀率高达98%,为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压实政治责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专题学法、年度述职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全年开展3次法治工作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共整改6项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聚焦民生导向,将法治服务巧妙嵌入“党总支 + 网格 + 党员中心户”的治理体系之中,精准对接村民在土地流转、邻里纠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让法治服务真正贴近民生、服务民生。
“四翼”齐飞:激活乡村治理效能
宣传全方位,厚植乡村法治文化沃土。依托村级石榴籽服务站,打造村级议事厅、法治小长廊和11处法治示范角,用好自治区普法200条等读本,创新推出“巴扎宣传 + 庭院宣讲 + 网格推送”普法模式,针对老年人、妇女、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普法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服务全流程,优化普惠法律服务体系。推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决策预警、案例警示等多项服务,法律顾问每月进村服务不少于3次,公布电话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村级事务合规审查,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合同审查、风险防控等法治体检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保障全要素,建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配齐村级法治队伍、法律明白人、司法专干等3类关键人员,吸纳老村干部、乡贤等8人组成人民调解骨干队伍,建立“网格初调 + 村委联调 + 镇级联动”的三级纠纷化解机制,明确纠纷排查、登记、调解、回访的全流程规范;积极对接县综治中心,实行“线上咨询 + 线下指导”闭环处置模式,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监督全领域,规范村级事务有序运行。乌兰尕扎尔村以“四议两公开”“板凳议事会”为核心,将“党群议事点”“党员中心户月例会”等群众议事形式规范化、制度化;成立由10名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和法治监督岗,从3个方面对村级经费使用、惠民项目实施等进行全程监督。修订村规民约,删除6条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土政策”,新增6项文明新风条款,推动村级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两足”落地,绘就和美乡村图景
权益保障充分到位。2025年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96人次,村民主动咨询法律问题的人次同比增长20%;成功劝阻1起电信诈骗,为村民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追回拖欠村民工资3.5万元。
治理水平显著提升。108名村民主动参与法治志愿服务,评选10户“民族团结守法示范户”,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30%、20%,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作者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哈尔莫墩镇人民政府)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