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承伟: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标识性概念
摘 要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丰富的标识性概念。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概念,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路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的前提,也是推进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基础。因此,阐释这些标识性概念,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并且助推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意义。
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标识性概念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党中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三农”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一系列标识性概念。准确理解、全面领会这些标识性概念,对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加系统认识现代化建设和城乡关系变化规律,更加深刻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统领“三农”工作的总纲、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等重大要求的理论意蕴、实践创新,更加精确谋划“十五五”时期“三农”领域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助推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和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深入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刻内涵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逻辑
习近平指出:“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逻辑。
第一,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时代要求。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乡村尽快跟上国家发展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就必须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逐步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第二,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选择。党明确了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奋斗目标。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党的初心使命在新时代的充分体现。
第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任务。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四亿多人口。党的执政宗旨决定了在现代化进程中不能把农村四亿多人落下,不能出现“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的现象。由此,“四十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能增加消费需求,又能扩大有效投资,还能依托农村丰富的资源要素培育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而为更好推动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新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力。
第五,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六,为全球解决乡村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乡村衰退导致的“乡村病”、城市贫民窟是全球共同面临的一大挑战。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发展中大国能够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问题,“我国干好乡村振兴事业,本身就是对全球的重大贡献。”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及其发展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印发,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提升、产业体系构建、乡村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2022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些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和要求。以此为指导思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做好2023年及以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进行部署。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对做好2024年及以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进行新的部署。文件指明了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方向路径,阐述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要求和主攻方向,特别是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丰富发展了乡村振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战略内涵,更加凸显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导向和时代特征。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从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部署,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农村改革路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转向聚焦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下的乡村全面振兴。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指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进一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三)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标识性概念
从理论维度看,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再到“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理论发展创新和政策实践创新持续深入推进,形成了一系列标识性概念,特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等概念,是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这些概念,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三农”篇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的前提,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职尽责的基本功,是推进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关键。
从实践维度看,在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中,客观存在对于上述概念理解不透彻、认识不全面的问题。比如,脱贫过渡期结束后还有必要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吗?如何理解同时提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在理论上如何理解、在实践上如何把握?为什么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对于这些问题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正是源于对上述标识性概念的完整、准确、系统的认识。
基于此,下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这五个标识性概念逐一进行阐释,扼要阐述其内涵及重要性,并基于实践总结凝练蕴含其中的理论、实践、制度、文化创新成果,呈现其理论及实践创新发展价值,概要分析该概念下理论发展和政策实践的现实挑战、演进趋势及相应对策,旨在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提供学理支撑。
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理论指引与实施路径
习近平指出:“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专章部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了理论指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路径组合。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自脱贫攻坚战后期至今,习近平多次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作出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核心要求就是要做到“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不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牢牢抓住产业和就业两大抓手,确保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做好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后续扶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四个不摘”,是对贫困治理规律的深刻认识;坚持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是对量变引起规模性返贫质变的提前化解;坚持以产业和就业为抓手,是对返贫致贫治理主要矛盾的精准把握;坚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是对返贫致贫重点群体的科学判断;坚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对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内在逻辑的战略定位。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新境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全球实现可持续减贫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持续优化。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要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脱贫人口返贫。2020年3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地方建立防止返贫工作机制提供了政策指导。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决定设立5年过渡期,继续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的帮扶,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增强脱贫稳定性。2021年5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从监测对象和范围、监测方式和程序、帮扶政策和组织保障等方面,为各地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导。2021年,各行业各部门陆续出台了33项过渡期衔接政策,涉及财政、金融、土地、税收、医疗、产业、对口帮扶、驻村帮扶等方面。同年,各地方根据国家顶层设计,结合各地防止返贫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了更加明确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落实办法。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指明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工作方向:要稳政策,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防止返贫,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固成果,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在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标准、监测方式、扶持政策、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各部门出台的防止返贫政策细化了工作内容,全方位、多维度明确了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式及操作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持续提升监测帮扶质效,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就显著。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1年的14051元增长到2024年的17522元,增速连续4年快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水平,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脱贫人口与全国农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实践证明,设立过渡期是我们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持续稳定脱贫的创新实践,是我们党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制度设计,既是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加固”,也是乡村振兴全面铺开的“跳板”。通过政策延续、风险防控和机制创新,我国实现了减贫治理的平稳转型,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过渡期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其一,从宏观维度看,区域发展不平衡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脱贫地区多位于中西部生态功能区或边远山区,既需要承担生态保护职能,又面临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重点帮扶县与非重点帮扶县差距扩大,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加剧,制约产业升级;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公共服务供给差异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区域发展差距。其二,从发展维度看,返贫风险与内生动力不足并存。尽管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升,但总体上脱贫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投入主要依靠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自身造血的良性循环尚未形成;部分区域仍面临产业基础薄弱、就业稳定性差、自然灾害频发等问题;部分群体因缺乏技能、市场信息闭塞,难以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增收,形成“政策依赖”困境。其三,从政策维度看,帮扶政策衔接与动态调整机制有待优化。过渡期政策以“四个不摘”为核心,但部分措施存在“一刀切”倾向;部分帮扶资产存在权属不清、闲置浪费等问题,制约政策效能发挥;部分脱贫地区产业同质化严重,存在资产闲置风险;农村人才短缺、技能培训覆盖面不足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其四,从工作维度看,基层治理面临执行难题。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坚持不懈、综合施策。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重要论述为指引,持续优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有效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拓展帮扶措施,注重提升易返贫致贫人口内生动力,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抓住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大重点板块。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理论上的持续创新、在实践中的不断探索,丰富发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识性概念的内涵,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行稳致远奠定了基础。
(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科学的理论指引。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七条之路”的理论,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一,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其二,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核心,走共同富裕之路;其三,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走质量兴农之路;其四,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其五,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其六,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持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其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在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指引下,关于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顶层设计持续完善,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方向、行动框架和行动指南日益明确。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科学方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政策一项一项抓落地、抓到位、抓见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坚持守正创新,确保乡村振兴沿着正确道路推进,不断发展乡村生产力、增强乡村社会活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把中央要求、农民所盼、实际需要、成功经验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坚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相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以国家在乡村振兴领域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注重乡村振兴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方法,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于统筹提升乡村发展水平。其一,在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方面,有力有效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做强现代特色种养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集聚打造产业园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着力提升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水平。其二,在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方面,按照分区施策、分类指引、分型建设的方法,统筹开展区域、县域、村庄的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内交通畅通、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与精神文明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紧扣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原则,有序推动乡村建设;同步推进责任落实、项目库管理、农民参与、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等机制的协同创新。其三,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方面,聚焦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战斗力、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农村基层权力运用约束力等三个方面,持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始终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入手开展乡村治理,以农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乡村治理成效的根本依据,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找准发力焦点;一体化推进县乡村三级治理联动效能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引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新治理方式与手段,完善协同推进机制。
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的新成效,丰富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内涵。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各地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全面推进,其中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2025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14297.5亿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水平持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农业农村发展保持稳中向好势头,农业强国建设迈出新步伐,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理论内涵也在实践创新中不断丰富发展。
(三)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底线任务,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一,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难点在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中国式现代化必然要求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就是要以乡村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其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持续增加全体居民收入,在高质量发展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各区域、群体共同富裕。这意味着只有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其三,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关键在于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乡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重的关键,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必然与乡村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增强同步、与全体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改善同步。这意味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必然带动乡风文明,进而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其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关键在于绿色发展,而乡村正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场域和最广大空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正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其五,实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意味着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这不仅关乎中国人民的福祉,也关乎世界各国人民的福祉。十四亿多中国人民整体迈入现代化,将形成一个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规模总和的巨大市场。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成功,将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现代化建设中最大的挑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是农业、农村、农民“三个现代化”的统筹推进。其一,以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我国农业现代化既要符合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要体现自身的鲜明特征,如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农业资源相对稀缺、“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等。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持续夯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农业质量和综合效益,整体提升科技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农业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其二,以乡村宜居宜业建设为中心推进农村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推进的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包括基本生活设施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物质生活水平较高、生态环境宜居、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等。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提升生产生活便捷度;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力度,持续提升乡村宜居度;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力度,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其三,以农民富裕富足为目标推进农民现代化。走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农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提升现代生活质量是中国特色农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农民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农民现代化至少包括文化素质较高、现代观念较强、生活方式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全国有2.3亿户农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因此,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改变农民、提高农民、减少农民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加快推进农民现代化必须综合施策,一体化、久久为功推进农民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创业创新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经营管理素质、法治素质、受教育程度和生活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着根本的理论遵循。2024年4月,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这一重大部署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立足我国城乡关系演变规律,既观大势、把方向,又点要害、给方法,谋深虑远、把航定向,系统阐述了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两大战略的科学内涵和推进路径。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要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促进农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共同富裕路径,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高质量发展理论、新质生产力理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共同富裕理论构成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理论基础。这些重要思想、重要理论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理论指导,需要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着明确的发展方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平和基础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有序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持续实施动态监测,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阐明了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思想,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着切实的实现路径。其一,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抓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通过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提升现有城镇化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实现由“漂”到“稳”,安居乐业;多元协同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基本权益,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加强重点领域供给,提升稳定就业能力,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社区服务、社会融入和智能生活技能培训。其二,以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共享水平,推进乡村建设水平优质化。其三,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如延伸产业链长度提价值,拓展产业链宽度促融合,提升产业链厚度强韧性等;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培育新主体;强化产业支撑,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惠农富农机制。其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和牵引,以产业数字化优化产业生产关系,引导乡村平台经济下沉县域乡村,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新业态资金支持、新业态人才保障、新业态技术支撑,实现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要素保障。其五,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重点是畅通城乡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基于“人地匹配”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强化数字技术赋农。其六,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是着力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着坚实的保障体系。其一,科学确定目标体系和重点任务。确定经济融合、社会融合、治理融合、空间融合、生态融合等方面的总体目标,以及到2030年、2035年、2050年的阶段性目标,使乡村得到全面振兴,城乡实现全面融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达到高水平协调共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基本实现,城乡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安康;重点任务包括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产业梯度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优化城乡产业形态和经济结构,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整体水平,实现城乡建设协同推进,提升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健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其二,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健全科学的规划引领机制,完善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运用以点带面的示范机制,构建要素保障机制,创新考核督查机制。其三,准确把握推进重点。主要是统筹推进以夯实基础,创新机制以增强动力,辐射乡村以促进融合,优化基础以强化支撑,广泛动员以凝聚合力,完善体系以提供保障等。其四,精准发力解决关键问题。新动力问题,核心目标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并与乡村全面振兴相结合;人的问题,关键是解决好农村劳动力的创业、就业问题,帮助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探索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共同富裕途径,多举措立体式促进农村人才培养,厚植乡村人力资本;产业发展问题,突出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以数字技术全面应用驱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改革推动数字化赋能乡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问题,要大力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增强城镇人口承载能力,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五)建设农业强国
建设农业强国蕴含着严密的内在逻辑。习近平指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无论社会现代化程度有多高,14亿多人口的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始终是头等大事。”理解建设农业强国,首先需要从政治逻辑看,必须站在政治安全、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建设农业强国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的要求。在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表明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此外,还要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文明形态逻辑等维度理解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
建设农业强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夯实产能、筑牢根基,创新驱动、厚植动能,绿色低碳、彰显底色,共建共享、富裕农民,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特别是注重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适应人口变化趋势,尊重农村发展规律,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了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该规划明确提出,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到21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该规划还明确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点任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抓好该规划的贯彻落实需要聚集资源要素、汇聚各方力量,通过压实责任、保障要素、典型引路促进规划落到实处。
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来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把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完善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强化种业振兴与生物育种,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强化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做好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大力培育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数字农业服务平台,优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深化农业对外合作,构建开放型农业合作网络,增强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参与全球粮农治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培育跨国农业企业。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着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与就业创业,着力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着力强化生态保护与绿色转型,着力深化制度改革与政策保障,持续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民幸福感。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必须统筹政策创新、组织优化和机制改革,构建系统性保障、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在政策保障方面,重点是强化制度供给与资源倾斜;在组织保障方面,重点是完善治理体系与协同机制,如强化党建引领与责任落实,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基层治理与农民参与,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等;在机制创新方面,关键是激活内生动力与确保长效发展,重点是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发展农业碳汇交易市场,建立风险防控与应急机制,构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储备分级管理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策效果评估制度等。
三、总结与讨论
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内容丰富,形成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等标识性概念。这些标识性概念对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农村的创新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时代体现,将助力实现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思想的中国化时代化,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更充分体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全民性、全面性和共建性、共享性,更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持续夯实共同富裕基础的必然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前提。共同富裕的前提就是没有贫困,将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党中央明确提出设立5年过渡期,作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目的就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夯实根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选择。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条件与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这为乡村发展投资提供了巨大空间;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生活质量持续提高、消费方式逐步转变,农村消费市场日益成熟,农村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为国内大循环提供了广阔市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然要求突破城乡之间多方面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破除影响城乡畅通的体制机制障碍,正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步骤。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新探索,是人类文明发展趋势和光明前景的重要彰显。从全球范围看,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依然是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始终没有真正完成的发展事业。我国以乡村全面振兴为抓手,把“三农”工作作为治国理政的重中之重,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破题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人类现代化发展史上的全新探索和伟大成就,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展示了新路径、新图景。
总之,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建设农业强国方略和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构成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理论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的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我国做好“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是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总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设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标志就是农业农村农民实现现代化,而农业农村农民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标识性概念,对其理论内涵的理解和对其实践创新成果的把握,正是以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是以高质量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为建构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夯实基础。

黄承伟 农业农村部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二级研究员
黄承伟: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标识性概念
时间:2026-01-28 16:56:23
来源:《国家现代化建设研究》2026年第1期
作者:黄承伟
摘 要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丰富的标识性概念。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概念,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路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的前提,也是推进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基础。因此,阐释这些标识性概念,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并且助推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意义。
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标识性概念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党中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三农”工作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一系列标识性概念。准确理解、全面领会这些标识性概念,对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加系统认识现代化建设和城乡关系变化规律,更加深刻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统领“三农”工作的总纲、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等重大要求的理论意蕴、实践创新,更加精确谋划“十五五”时期“三农”领域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助推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和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深入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刻内涵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逻辑
习近平指出:“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逻辑。
第一,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时代要求。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乡村尽快跟上国家发展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就必须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逐步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第二,中国共产党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选择。党明确了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奋斗目标。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党的初心使命在新时代的充分体现。
第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任务。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四亿多人口。党的执政宗旨决定了在现代化进程中不能把农村四亿多人落下,不能出现“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的现象。由此,“四十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能增加消费需求,又能扩大有效投资,还能依托农村丰富的资源要素培育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从而为更好推动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新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力。
第五,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六,为全球解决乡村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乡村衰退导致的“乡村病”、城市贫民窟是全球共同面临的一大挑战。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发展中大国能够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问题,“我国干好乡村振兴事业,本身就是对全球的重大贡献。”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及其发展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印发,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提升、产业体系构建、乡村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2022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些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和要求。以此为指导思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做好2023年及以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进行部署。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对做好2024年及以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进行新的部署。文件指明了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方向路径,阐述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要求和主攻方向,特别是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丰富发展了乡村振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的战略内涵,更加凸显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导向和时代特征。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从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作出部署,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农村改革路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转向聚焦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下的乡村全面振兴。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指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进一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三)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标识性概念
从理论维度看,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再到“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理论发展创新和政策实践创新持续深入推进,形成了一系列标识性概念,特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等概念,是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这些概念,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三农”篇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的前提,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职尽责的基本功,是推进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关键。
从实践维度看,在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中,客观存在对于上述概念理解不透彻、认识不全面的问题。比如,脱贫过渡期结束后还有必要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吗?如何理解同时提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在理论上如何理解、在实践上如何把握?为什么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对于这些问题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正是源于对上述标识性概念的完整、准确、系统的认识。
基于此,下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这五个标识性概念逐一进行阐释,扼要阐述其内涵及重要性,并基于实践总结凝练蕴含其中的理论、实践、制度、文化创新成果,呈现其理论及实践创新发展价值,概要分析该概念下理论发展和政策实践的现实挑战、演进趋势及相应对策,旨在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提供学理支撑。
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理论指引与实施路径
习近平指出:“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专章部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了理论指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路径组合。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自脱贫攻坚战后期至今,习近平多次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作出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核心要求就是要做到“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不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牢牢抓住产业和就业两大抓手,确保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做好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后续扶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四个不摘”,是对贫困治理规律的深刻认识;坚持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是对量变引起规模性返贫质变的提前化解;坚持以产业和就业为抓手,是对返贫致贫治理主要矛盾的精准把握;坚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是对返贫致贫重点群体的科学判断;坚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对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内在逻辑的战略定位。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新境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全球实现可持续减贫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持续优化。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要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脱贫人口返贫。2020年3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地方建立防止返贫工作机制提供了政策指导。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决定设立5年过渡期,继续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的帮扶,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增强脱贫稳定性。2021年5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从监测对象和范围、监测方式和程序、帮扶政策和组织保障等方面,为各地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政策指导。2021年,各行业各部门陆续出台了33项过渡期衔接政策,涉及财政、金融、土地、税收、医疗、产业、对口帮扶、驻村帮扶等方面。同年,各地方根据国家顶层设计,结合各地防止返贫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了更加明确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落实办法。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指明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工作方向:要稳政策,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防止返贫,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固成果,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在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标准、监测方式、扶持政策、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估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各部门出台的防止返贫政策细化了工作内容,全方位、多维度明确了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式及操作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持续提升监测帮扶质效,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就显著。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1年的14051元增长到2024年的17522元,增速连续4年快于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水平,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脱贫人口与全国农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实践证明,设立过渡期是我们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持续稳定脱贫的创新实践,是我们党从消除绝对贫困转向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制度设计,既是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加固”,也是乡村振兴全面铺开的“跳板”。通过政策延续、风险防控和机制创新,我国实现了减贫治理的平稳转型,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
过渡期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其一,从宏观维度看,区域发展不平衡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脱贫地区多位于中西部生态功能区或边远山区,既需要承担生态保护职能,又面临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的矛盾;重点帮扶县与非重点帮扶县差距扩大,农村老龄化、空心化加剧,制约产业升级;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公共服务供给差异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区域发展差距。其二,从发展维度看,返贫风险与内生动力不足并存。尽管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升,但总体上脱贫地区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投入主要依靠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自身造血的良性循环尚未形成;部分区域仍面临产业基础薄弱、就业稳定性差、自然灾害频发等问题;部分群体因缺乏技能、市场信息闭塞,难以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增收,形成“政策依赖”困境。其三,从政策维度看,帮扶政策衔接与动态调整机制有待优化。过渡期政策以“四个不摘”为核心,但部分措施存在“一刀切”倾向;部分帮扶资产存在权属不清、闲置浪费等问题,制约政策效能发挥;部分脱贫地区产业同质化严重,存在资产闲置风险;农村人才短缺、技能培训覆盖面不足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其四,从工作维度看,基层治理面临执行难题。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坚持不懈、综合施策。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重要论述为指引,持续优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有效发现易返贫致贫人口,拓展帮扶措施,注重提升易返贫致贫人口内生动力,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抓住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大重点板块。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理论上的持续创新、在实践中的不断探索,丰富发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识性概念的内涵,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行稳致远奠定了基础。
(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科学的理论指引。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七条之路”的理论,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一,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其二,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核心,走共同富裕之路;其三,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走质量兴农之路;其四,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其五,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其六,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持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其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在习近平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指引下,关于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顶层设计持续完善,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发展方向、行动框架和行动指南日益明确。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科学方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政策一项一项抓落地、抓到位、抓见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坚持守正创新,确保乡村振兴沿着正确道路推进,不断发展乡村生产力、增强乡村社会活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把中央要求、农民所盼、实际需要、成功经验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坚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相关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以国家在乡村振兴领域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注重乡村振兴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方法,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于统筹提升乡村发展水平。其一,在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方面,有力有效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做强现代特色种养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集聚打造产业园区,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着力提升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水平。其二,在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方面,按照分区施策、分类指引、分型建设的方法,统筹开展区域、县域、村庄的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内交通畅通、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与精神文明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紧扣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原则,有序推动乡村建设;同步推进责任落实、项目库管理、农民参与、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等机制的协同创新。其三,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方面,聚焦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战斗力、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力、农村基层权力运用约束力等三个方面,持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始终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入手开展乡村治理,以农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乡村治理成效的根本依据,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找准发力焦点;一体化推进县乡村三级治理联动效能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引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创新治理方式与手段,完善协同推进机制。
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的新成效,丰富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内涵。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各地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全面推进,其中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2025年全国粮食产量达到14297.5亿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水平持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农业农村发展保持稳中向好势头,农业强国建设迈出新步伐,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支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理论内涵也在实践创新中不断丰富发展。
(三)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底线任务,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一,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难点在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中国式现代化必然要求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就是要以乡村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其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持续增加全体居民收入,在高质量发展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各区域、群体共同富裕。这意味着只有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其三,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关键在于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乡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重的关键,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必然与乡村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增强同步、与全体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改善同步。这意味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必然带动乡风文明,进而促进中国式现代化。其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关键在于绿色发展,而乡村正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场域和最广大空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正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其五,实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意味着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这不仅关乎中国人民的福祉,也关乎世界各国人民的福祉。十四亿多中国人民整体迈入现代化,将形成一个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规模总和的巨大市场。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成功,将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现代化建设中最大的挑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是农业、农村、农民“三个现代化”的统筹推进。其一,以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我国农业现代化既要符合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要体现自身的鲜明特征,如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农业资源相对稀缺、“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等。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持续夯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农业质量和综合效益,整体提升科技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农业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其二,以乡村宜居宜业建设为中心推进农村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步推进的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包括基本生活设施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物质生活水平较高、生态环境宜居、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等。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提升生产生活便捷度;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力度,持续提升乡村宜居度;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力度,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其三,以农民富裕富足为目标推进农民现代化。走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农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提升现代生活质量是中国特色农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农民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农民现代化至少包括文化素质较高、现代观念较强、生活方式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全国有2.3亿户农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因此,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改变农民、提高农民、减少农民的过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加快推进农民现代化必须综合施策,一体化、久久为功推进农民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创业创新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经营管理素质、法治素质、受教育程度和生活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着根本的理论遵循。2024年4月,习近平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这一重大部署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立足我国城乡关系演变规律,既观大势、把方向,又点要害、给方法,谋深虑远、把航定向,系统阐述了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两大战略的科学内涵和推进路径。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要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促进农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共同富裕路径,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高质量发展理论、新质生产力理论、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共同富裕理论构成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理论基础。这些重要思想、重要理论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理论指导,需要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着明确的发展方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平和基础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有序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持续实施动态监测,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阐明了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思想,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着切实的实现路径。其一,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抓手,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通过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提升现有城镇化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实现由“漂”到“稳”,安居乐业;多元协同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基本权益,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加强重点领域供给,提升稳定就业能力,加强农业转移人口社区服务、社会融入和智能生活技能培训。其二,以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共享水平,推进乡村建设水平优质化。其三,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如延伸产业链长度提价值,拓展产业链宽度促融合,提升产业链厚度强韧性等;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培育新主体;强化产业支撑,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惠农富农机制。其四,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和牵引,以产业数字化优化产业生产关系,引导乡村平台经济下沉县域乡村,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新业态资金支持、新业态人才保障、新业态技术支撑,实现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要素保障。其五,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重点是畅通城乡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基于“人地匹配”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强化数字技术赋农。其六,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是着力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着坚实的保障体系。其一,科学确定目标体系和重点任务。确定经济融合、社会融合、治理融合、空间融合、生态融合等方面的总体目标,以及到2030年、2035年、2050年的阶段性目标,使乡村得到全面振兴,城乡实现全面融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达到高水平协调共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基本实现,城乡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安康;重点任务包括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产业梯度化、差异化、协同化发展,优化城乡产业形态和经济结构,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整体水平,实现城乡建设协同推进,提升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健全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其二,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健全科学的规划引领机制,完善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运用以点带面的示范机制,构建要素保障机制,创新考核督查机制。其三,准确把握推进重点。主要是统筹推进以夯实基础,创新机制以增强动力,辐射乡村以促进融合,优化基础以强化支撑,广泛动员以凝聚合力,完善体系以提供保障等。其四,精准发力解决关键问题。新动力问题,核心目标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并与乡村全面振兴相结合;人的问题,关键是解决好农村劳动力的创业、就业问题,帮助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探索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共同富裕途径,多举措立体式促进农村人才培养,厚植乡村人力资本;产业发展问题,突出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以数字技术全面应用驱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改革推动数字化赋能乡村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问题,要大力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增强城镇人口承载能力,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五)建设农业强国
建设农业强国蕴含着严密的内在逻辑。习近平指出:“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无论社会现代化程度有多高,14亿多人口的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始终是头等大事。”理解建设农业强国,首先需要从政治逻辑看,必须站在政治安全、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建设农业强国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的要求。在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表明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此外,还要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文明形态逻辑等维度理解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
建设农业强国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夯实产能、筑牢根基,创新驱动、厚植动能,绿色低碳、彰显底色,共建共享、富裕农民,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特别是注重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适应人口变化趋势,尊重农村发展规律,从农业农村发展最迫切、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阶段扎实稳步推进。202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了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该规划明确提出,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到21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该规划还明确了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点任务: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抓好该规划的贯彻落实需要聚集资源要素、汇聚各方力量,通过压实责任、保障要素、典型引路促进规划落到实处。
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来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把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抓紧抓好,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完善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强化种业振兴与生物育种,发展绿色低碳技术,强化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做好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大力培育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数字农业服务平台,优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深化农业对外合作,构建开放型农业合作网络,增强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参与全球粮农治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培育跨国农业企业。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着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与就业创业,着力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着力强化生态保护与绿色转型,着力深化制度改革与政策保障,持续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民幸福感。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必须统筹政策创新、组织优化和机制改革,构建系统性保障、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在政策保障方面,重点是强化制度供给与资源倾斜;在组织保障方面,重点是完善治理体系与协同机制,如强化党建引领与责任落实,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基层治理与农民参与,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等;在机制创新方面,关键是激活内生动力与确保长效发展,重点是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发展农业碳汇交易市场,建立风险防控与应急机制,构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储备分级管理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策效果评估制度等。
三、总结与讨论
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内容丰富,形成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等标识性概念。这些标识性概念对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农村的创新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时代体现,将助力实现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发展思想的中国化时代化,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更充分体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全民性、全面性和共建性、共享性,更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持续夯实共同富裕基础的必然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前提。共同富裕的前提就是没有贫困,将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党中央明确提出设立5年过渡期,作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目的就是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夯实根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选择。广大农村地区的基础条件与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这为乡村发展投资提供了巨大空间;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生活质量持续提高、消费方式逐步转变,农村消费市场日益成熟,农村消费潜力不断释放,为国内大循环提供了广阔市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然要求突破城乡之间多方面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破除影响城乡畅通的体制机制障碍,正是城乡融合发展、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步骤。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新探索,是人类文明发展趋势和光明前景的重要彰显。从全球范围看,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依然是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始终没有真正完成的发展事业。我国以乡村全面振兴为抓手,把“三农”工作作为治国理政的重中之重,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破题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人类现代化发展史上的全新探索和伟大成就,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展示了新路径、新图景。
总之,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建设农业强国方略和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构成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理论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任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的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我国做好“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是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总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设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标志就是农业农村农民实现现代化,而农业农村农民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中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标识性概念,对其理论内涵的理解和对其实践创新成果的把握,正是以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是以高质量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为建构中国乡村全面振兴自主知识体系夯实基础。

黄承伟 农业农村部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二级研究员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张琼文